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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实践中,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准备答辩状并且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依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庭审。那么,在开庭审理后直到判决结束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呢?下面由法律经验为您整理介绍。 我国法院的庭审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只要在审限内审结案件就可以。但是,按照实际情况,一般来说一次庭审的时间需要1到2个小时左右。如果案件权利关系简单,通常一个小时左右可以审理完毕,要是有一定复杂程度的,需要1个多小时到2小时,或者2小时以上不等。 除此之外,还需要关注庭审中以下几个时间: 1、关于 被告答辩状 的时间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注意: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2、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 诉讼法规定是在开庭前3天通知。 3、法院审结案件所需时间 民事案件 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6个月; 上诉案件:3个月; 特别程序:30天内;公告期满后30天内; 再审案件:3个月内。 刑事诉讼 简易程序案件:20天内(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 上诉、抗诉案件:2个月; 重审案件:3个月。 4、法院判送达判决书的时间 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一般会在5日内送达判决书。
民事案件开庭之后十天或者是十几天出判决结果,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民事案件开庭审理之后一般六个月可以审理完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六个月。民事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刑事犯罪的,是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或者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有期限的,那么,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刑事案件开庭后判决书下达时间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复杂的可延长三个月,简易程序审限不超过二十日,可能判有期以上刑罚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从开庭到判决书下来需要多长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2、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一、从开庭到判决书下来需要多长时间
1、从开庭到判决书下来需要多长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
(2)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民事诉讼开庭审理过程有哪些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过程如下:
1、庭审准备。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
2、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开庭后最快10天出判决书,相关规定如下:
1、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
2、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3、只需要做出判决的案件,一个月之内是可以下来的。当庭宣判的10日之内就会下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在宣判的那一天就会下发判决书。
法院开庭后多久可以宣判
1、法院开庭后宣判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案子审结的期限,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庭延期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分析】:一般会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下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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